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82.我蒙允许看到木星灵预备好后,如何被带上天堂,变成天使。在这种时候会有马车和马出现,它们如同着了火那样闪闪发光,就像载送以利亚的火车火马。如同着了火那样的闪闪发光的马车和马之所以会出现,是因为由此可以代表:他们已经接受教导,并预备进入天堂。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,发光的马表示被启示的理解力。
注:马车表示教会的教义(AC 2761, 5321, 8215)。马表示理解力(AC 2760-2762, 3217, 5321, 6125, 6400, 6534, 7024, 8146, 8148, 8381)。《启示录》中的白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(AC 2760)。以利亚就代表意义而言,表示圣言(AC2762, 5247)。由于教会的一切教义,以及对它的理解都来自圣言,故以利亚被称为“以色列的战车马兵” (AC 2762)。所以,他乘火车火马被提升(AC 2762, 8029)。
4007.“有杂白纹的(母山羊)”表真理。这从“白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白”是指真理,严格来说,是指主的公义和功德,由此而指主在人里面的公义和功德(3301, 3993节)。“白”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,是因为从主放射、为亮而白之源头的天堂之光表示真理。因此,凡被这光光照、变得闪亮而光辉之物都被称为主在人里面的公义和功德。那些出于良善承认并接受主的公义,并弃绝自己的公义之人尤以“义人”来表示,主在马太福音论到他们说:
义人在他们父的国里,要发出光来,像太阳一样。(马太福音13:43)
闪亮而光辉的“白”具有这种含义的事实也可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,如摩西五经:
他的眼睛比酒红润;他的牙齿比奶洁白。(创世记49:12)
这论及犹大,他代表主的爱之神性,在内义上代表属天国度,因而代表属天之人(参看3881节)。“眼睛比酒红润”表示神性智慧,“牙齿比奶洁白”表示神性公义。诗篇:
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,我就干净;求你洗涤我,我就比雪更白。(诗篇51:7)
“洗涤”和“比雪更白”表示通过接受并披上主的公义而从罪中洁净。启示录:
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;祂的头与发皆白,如白羊毛、如雪,眼目如同火焰。(启示录1:13-14)
又:
在撒狄,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;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,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。凡得胜的,必这样穿白衣。(启示录3:4-5)
又:
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,叫你富足;又买白衣穿上。(启示录3:18)
又:
有白袍赐给在祭坛底下的一切灵魂。(启示录6:9-11)
又:
我见他们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,披着白袍。长老中有一位回应我说,这些披着白袍的是谁?是从哪里来的?我对他说,我主,你知道。他向我说,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,曾把他们的袍子洗了,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。(启示录7:9, 13-14)
又:
那七位天使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,胸间束着金带。(启示录15:6)
又:
我就观看,见有一匹白马;骑在马上的拿着弓,并有冠冕赐给他。(启示录6:2)
又:
我看见天开了,见有一匹白马。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,穿着细麻衣,又白又洁,跟随祂。(启示录19:11, 14)
在所有这些经文中,“白”表示信之真理,“白衣”和“白袍”也没有其它含义。不过,信之真理并不属于那些以为他们凭自己有信仰,因而靠自己有智慧的人,而属于那些相信他们靠主有信仰和智慧的人,信仰和智慧就被赐予这些人,因为他们根本不将任何真理或良善归于自己,更不认为他们通过自己所拥有的真理和良善而有功德;尤其不认为他们由此而称义;而是把这些都归于主,从而将一切事物归于主的恩典和怜悯。这就是“披着白袍”,以及“因羔羊的血变得洁白”的意思。凡进入天堂者都会丢弃两样东西,即他们的自我和随之而来的自信,以及自我的功德或自我公义。他们会披上出自主的天堂自我,以及主的功德或公义。他们越是披上这些,就越深地进入天堂。这两样东西尤以“红”和“白”来表示;“红”表示那时他们所拥有的爱之良善;“白”表示信之真理。
9470.“母山羊毛”表由此而来的良善,也就是说,来自相爱之良善的良善。“母山羊毛”之所以表示这种良善,是因为“母山羊”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纯真之良善(参看3519, 7840节);“羊毛”表示属于该良善的真理。然而,由于此处所表示的是良善,而非真理,所以原文其实没有说“母山羊毛”,只说“母山羊”,在其它地方也是这种情况,如下列出埃及记的经文:
凡手艺精巧的妇女把所纺的蓝色、紫色、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细麻都拿了来。凡有智慧心里受感的妇女就纺母山羊。(出埃及记35:25, 26)
“纺母山羊”表示由母山羊毛所织成的东西。
“羊毛”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,这真理本身是良善,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,如何西阿书:
他们的母亲行了淫乱。她说,我要随从我所爱的,我的饼、水、羊毛、麻都是他们给的。因此,到了收割的时候,我必回来收回我的五谷,也必将我的羊毛和麻夺回来。(何西阿书2:5, 9)
此处论述的是一个败坏的教会,它在此被称为“母亲”;经上所说的与她行淫乱的“所爱的”是指那些扭曲良善和真理的人;“饼和水”表示爱的内在良善和信的内在真理;“羊毛”和“麻”所表相同,不过是外在的。
但以理书:
我观看,直到宝座设立,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,祂的衣服洁白如雪,头发如纯净的羊毛。(但以理书7:9)
这论及就一切信之真理而言已经荒废,然后又被主恢复的教会;“宝座设立”表示它已完全荒废;“亘古常在者”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,就是诸如存在于上古教会中的属天良善,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。在圣言中,属天良善被称为“亘古”,“洁白如雪”的衣服表示它的外在真理;“如纯净羊毛”的头发表示它的外在良善。类似的话出现在启示录:
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。祂的头与发皆白,如白羊毛、如雪。(启示录1:13, 14)
这种真理本身是良善,因为它是属天良善的外在形式;在这些经文中,“羊毛”也表示这种真理:
大马色人就拿黑本酒和察哈尔羊毛与你交易。(以西结书27:18)
以赛亚书:
你们的罪虽像染过两次的,必变白如雪;虽红如朱红,必如羊毛。(以赛亚书1:18)
由于亚伦的衣服代表诸如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,因而代表属于真理的属灵事物,所以他的“圣衣”是亚麻布,而不是羊毛制成的;因为“亚麻布”是指属灵真理,而“羊毛”是指属天真理,相比之下,这真理是良善。因此,经上在以西结书中说:
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,他们进内院门必穿亚麻衣;羊毛必不临到他们身上。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,腰穿细麻布裤子。(以西结书44:15, 17, 18)
亚伦的衣服不是由羊毛,而是由亚麻布制成的,这一点从利未记(16:4, 32)清楚看出来。
由此可见,“亚麻布”表示属灵真理,也就是信之良善的真理;而“羊毛”表示属天真理,也就是爱之良善的真理。由于那些被赋予后一种真理的人无法被赋予前一种真理,故经上规定不可穿羊毛、亚麻布搀杂做的衣服(申命记22:11)。属天之物和属灵之物之间就存在这种区别,这二者无法在同一个人里面在一起(参看9277节所引用的地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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